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声明

2015-08-19 分享到:
  近期,我所发现包括农品粮源北京服务中心(北京农品粮源食品销售中心)在内的个别公司在其销售的产品天然富硒食品宣传活动和广告中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标识,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我所合法权益。对此,我所郑重声明:
  一、我所享有“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土壤所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以及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标识的所有权。未经我所书面授权或者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我所的名称、标识。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我所书面授权或者许可,在其产品或者服务宣传上使用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名称或者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标识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三、自本声明发出之日起,刊登或者播出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或者标识的侵权广告或其他侵权信息的媒体,以及提供前述侵权广告或其他侵权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或者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推销产品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四、我所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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