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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土壤所召开经费管理专题讨论暨反腐倡廉教育报告会

2011-08-30 分享到:

8月26日下午,南京土壤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经费管理和预算执行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科研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有关新任职干部、课题组长和科研骨干、重点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所领导、全体科研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会议由沈仁芳所长主持。

报告会上,沈仁芳所长说明了会议的目的和意义。他指出,随着财政资金的预算改革不断加强,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预算执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会议旨在深化大家对经费管理和预算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反腐倡廉和科研道德等行为的出现,之前所长办公会议还为此进行了专题研究。

围绕经费管理使用和预算执行工作,我所审计负责人、财务处长刘斌作了《转变观念,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专题报告。报告从国家加强经费管理和预算执行力度的“政策背景”、“预算执行工作指标”、“预算执行工作的问题和举措”、“预算执行工作新政及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报告指出,新形势下,经费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加大,财政部、中科院相继制定了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实行预算执行与预算拨款相挂钩,但基于学科特点和基础研究存在着较强的不确定性以及预算审批的程序复杂性,因此研究所和课题组都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报告明确了我所受预算政策影响的经费种类、范围和预算控制指标,指出并分析了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完成预算指标的难点和原因,初步提出了经费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考核办法,强调了预算执行不力将面临相应的惩处,最后从财务专业角度提出了顺利完成预算指标的方法措施。

经费的预算执行依赖经费的优质管理与正确使用来实现,要按预算花好钱,但不是乱花钱。在随后党委书记林先贵的《党风廉政与科研诚信----反腐倡廉警示录》反腐倡廉教育报告中,特别强调了经费的科学、合规、合理使用。林书记的报告围绕“中央和我院有关反腐倡廉精神解读”、“我院科研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我所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及监督考核”、“对我所反腐倡廉工作和有关人员的几点希望”展开。林书记在报告中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央和我院出台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文件,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反腐倡廉工作量化评价办法,明确规定了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和考核机制,通报了有关“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林书记说,根据上级关于反腐倡廉有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研究确定了我所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包括课题经费管理使用、基建项目管理、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大中型仪器和设备采购、严重学术不端五个重点监督领域,并详细梳理了重点监督领域的反腐倡廉风险点。林书记强调,我所将在原有基础上重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研究室(站、中心)、课题组(团队)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职责,建立预警机制并加强考核,推动我所党风廉政与科研道德建设。随后,林书记通报并重点剖析了近年来我院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大中型仪器和设备采购、科研道德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贪污受贿、挪用、转移、私分、侵吞国有资产,非法转让推广科研成果,学术腐败等10多个典型案例。结合案例的讲解,林书记代表所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教育,要求广大科研人员特别是有关新任职干部、课题组长、科研骨干、重点岗位人员要引以为戒,加强道德教育和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中央、中科院和我所有关反腐倡廉规定,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科学家尤其要兼修学术水平和道德修养,清楚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错误有机会改、什么错误没有机会改,要经得起诱惑,要会算名誉和经济两笔帐,管理使用好课题经费,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在科研道德建设和防止学术腐败方面作好表率,切实用自身行动积极维护科学家群体和研究所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此次经费管理和反腐倡廉报告,使大家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是一堂形式生动、意义深刻的廉政党课。多年来,我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今后,我所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思想道德教育,保持警钟长鸣、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保障科研出成绩、廉政不出问题,为我所创新2020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沈仁芳所长主持专题报告会

党委书记林先贵作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

财务处长刘斌作经费管理和预算执行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