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4-03-20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3年,我们按照《条例》和《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人员队伍和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研究所官网和官微等平台的作用,积极主动公开发布科研进展、科研活动、人才招聘、研究生招生、各类招投标活动、财务公开、学术活动以及工作推进和规章制度等信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机制保障。由分管所领导担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研究所办公室负责全所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其他各职能部门协同工作各负其责。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研究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所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优化,增设有关公开版块,丰富网页内容。加强研究所微信公众号的建设,指派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和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在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的同时,对应公开的信息做到全面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的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研究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在研究所网站、电子政务网站发布综合新闻、科研进展、科研活动、学术动态、通知公告、人才招聘、研究生招生、财务公开、媒体聚焦等各类信息252条。

2.通过微信自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研究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条。

3.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研究所获媒体各类新闻报道15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研究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围绕主责主业加强对未来工作谋划和研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增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营创新能力,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