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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永明同志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0-05-11 分享到:

2020年4月26日,江苏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表彰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的决定》(苏工发〔2020〕5号),我所骆永明同志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骆永明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他爱国奉献,凭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归国后忘我奋斗在科研一线,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