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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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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简介
   人事处是负责全所人员编制、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职工工资福利、研究生和博士后的教育、离退休工作等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是所学位委员会、所招聘领导小组、所离退委的办事机构。
 
 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本所与人事、教育等管理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负责国家、院有关人事、教育等方面的法规在本所的贯彻执行。   
   人事管理与服务职责:负责本所有关人事管理、工资分配等建章立制的起草、完善工作;做好干部人事制度、用人制度的改革,编制全所人员规划及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做好各级各类人才的推荐、选拔、申报;知识创新工程科研、支撑、管理等三大系列各级岗位的设置和创新岗位、项目聘用人员的招聘、评审、合同签订及管理、考核、奖惩;出国人员的政审、特殊身份人员出国备案信息库的维护,职工因公、因私外出请假备案;职工绩效津贴的审核、离退休高级专家返聘费收缴;外来项目聘用、实习生、联合培养等人员的管理和工作酬金的审批签发,博士后人员工资审核、补差的收缴;负责全所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劳保福利等的调整、晋升、审核和报批发放;职工离退休年龄、工龄、获奖等情况的审核和报批手续;职工身份证件的办理、发放,结婚、贷款购房等职工状况、工资收入等证明的出具;负责技术工人考工定级,合同制工人的合同签订与管理、社会保险办理;负责人员接收、调动及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转送,人力资源库、工资信息库、社会保险库等的日常维护和人力资源、工资、福利的月、季、年等综合统计及上报;下放人员上访处理、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职工伤、残、病故的善后工作。   
   离退休管理与服务职责: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的发放,办理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等有关证件;负责离退休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协助组织好离退休干部学习、参观、文体等活动;负责了解和关心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健康状况,协助医务室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保健工作;及时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帮助解决;协助离退休工作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处理离退休职工的伤、残、病故的善后工作。
 
 设岗情况
   人事处处长岗
   人事管理骨干岗
   离退休人员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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