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部

职 责:负责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修订、学科评估、招生、培养、教务、政治思想教育、导师队伍建设、学位、毕业就业、科教融合等,负责研究生(含留学生、联培生)日常管理、国际交流、奖学(教)金与优秀论文申报;承担所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并组织文体活动,负责研究生公寓部分管理工作。

部 长:刘 勤,2011年12月聘研究员,2013年8月任研究生部部长,主持研究生部日常管理工作。电话:025-86881388;办公室:综合楼215

副部长:李慧琳,2008年12月聘副研究员,2013年8月任研究生部副部长,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毕业就业、学籍档案、国际交流和留学生管理等。电话:025-86881510;办公室:综合楼234